2024年05月20日
第06版:评论

以党纪之严 涵养清风正气

江风

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内在要求,是严肃、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通过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涵养清廉干事的良好生态,把广大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上来,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党纪为镜,鉴言行之姿。“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党的纪律是镜子,必须时时对照;党的纪律是尺子,必须处处衡量。我们党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更加自觉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身,知止知戒,知敬知畏,知大知小,不越界、不逾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当好敬规畏纪、遵规守纪的表率,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党纪为尺,促干事之实。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条例》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学党纪,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面对矛盾冲突、危机困难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干出实绩。

以党纪为本,谋民生之福。“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此次修订的《条例》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等领域,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明确问责的具体情形,以及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切实为民生底线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进群众感情,真抓实干,担当作为,认真帮群众解难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有铁的纪律保证,我们党必将更加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带领人民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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