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贵锋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事就是找个安静的角落看书。拿起一本有意思的书,经常是非得一口气读完才心满意足。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读书,是我最美的遇见。
对书的喜爱源于父亲的“古经”。“古经”就是故事,讲故事我们那地方叫说“古经”。小时候,家里经济困难,大人们常常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还要编草辫补贴家用。夜晚来临,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一家人坐在土炕上编草辫的情景填满了我童年的记忆。父亲上过高中,看过很多书,知道很多“古经”。每当这个时候,我总嚷着他说“古经”,听了一个还想听,没完没了地缠着父亲。那无数个令人沉醉的夜晚,父亲的“古经”在我幼小的心中埋下了读书的种子。
那时候,课外书是极少见的,偶尔一本小人书需要排好长时间才能看上。上了初中才能零零星星借到一两本故事书。每借到书,我总是欣喜若狂,那真是比吃一顿肉还要高兴。母亲不允许我看“闲书”,她不识字,但可以从书的新旧与薄厚上分辨出来。我只好把那些书夹在课本中,或者直接包个新书皮看,但很快被母亲识破了。后来,我终于找到一个绝佳的看书去处——院子背后一孔破旧的窑洞。窑洞低矮,用来装冬天烧炕用的“填炕”,就是一些枯枝败叶和晒干的驴粪。往后每借到书,我就躲进窑洞,坐在“填炕”上偷偷地看。那真是妙不可言的时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坐在一孔窑洞里的“填炕”上,通过手中的书了解着窑洞外面的世界。
初中毕业,我到离家很远的县城上高中,一年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家。没有母亲的监管,终于可以由着自己的喜好看书了。我是租书店的常客,每到周末,我和同样喜好看书的同学相约去租书店租书。挑了书,往往就是一个通宵,看完自己租的书,再交换着看,用租一本书的钱看两本书。盗版书摊也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盗版书纸质差,错别字多,而且有缺页,但比正版书要便宜很多,所以仍然能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每一学期我总从父母给的生活费中挤出一点买几本书。在艰难和枯燥的岁月里,那些旧书和盗版书充实了我,丰富了我,逐渐完善了我的人生坐标。
上了大学,再不会为没有书读而发愁。学校图书馆的书浩瀚如海,汗牛充栋,而且可以免费阅读。对我来说,是天上掉下了馅饼。只要没有课,我总去图书馆,整日和书厮磨。从中国的到外国的,从古代的到近现代的,从一个作者到另一个作者,一本本读过去,读书笔记写了好几本,为自己积累了无价的精神财富。
大学毕业后,我到农村做了一名教师。很庆幸又回到了校园。校园远离喧嚣,没有那么多繁琐的事务和种种应酬,在教学之余,可以继续静心地读书。对一个爱读书的人而言,这是特别幸福的事。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在黑夜里,书是烛火;在孤独中,书是朋友;在喧嚣中,书使人沉静;在困慵时,书给人激情。读书使平淡的生活波涛起伏,读书也使灰暗的人生荧光四溢”。我觉得,这话真是说在了我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