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浩
为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镇江市港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2024年正式实施。《方案》有哪些特色亮点?如何促进港产城深度融合?12月25日下午,我市召开港口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明确五大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将系统开展存量岸线整合提升、港口结构优化转型、港产城融合发展、运输结构优化完善、港口发展品质提升五大专项行动。
到2025年,建立健全港口岸线准入机制,完成首批岸线资源整合项目;优化明确港区功能分工,专业化泊位数量占比提升5个百分点,实现内河集装箱码头运量及航线新突破,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50万标箱,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3亿吨,煤炭、金属矿石吞吐量跻身全省沿江港口前三,夯实现代化综合性枢纽港口地位;进一步加强临港产业集聚,沿江地区GDP占比提升至75%;完成主要干散货码头清洁化改造,新增绿色港口2个以上,建设智慧港口2个,形成全市港口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协同发展局面。
到2030年,推进码头泊位大型化改造,规模化、专业化泊位数量占比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总规模达3.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80万标箱;依托港口打造矿石、钢材、木材等临港产业中心;基本建成服务高质量、运输高效益的内河航道网络;不断完善运输结构,将镇江港打造成集铁公水于一体、港产城深度融合,工业、贸易、信息等功能高度叠加的区域枢纽港、物流贸易港、特色产业港、绿色智慧港。
提出三大亮点工作
《方案》整体谋划全市港口开发,统筹经济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更好支撑港口高质量发展,明确三项特色亮点工作。
开展港口岸线使用效益动态评估。建立港口岸线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开展评价评估,建立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整改提升项目库,每年滚动更新并对外发布。
推行岸线开发“协议管理”模式。岸线准入使用前,属地政府、港口管理委员会与投资主体三方签订岸线使用协议,约定单位岸线投资强度、投产后吞吐量、税收等指标,对投产后未能履约的项目及时采取整合措施。
推动岸线产权、经营权分离和市场化整合。通过政府主导,由优质龙头企业统筹开发港口岸线及后方陆域,对低质低效使用的港口岸线,通过经营权转移的方式,由优质龙头港口企业的专业化经营团队接管运营。
四方面提升港口经济贡献
《方案》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港口与产业关联度,提高港口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
优化土地供给配置。通过合理规划港口陆域布置,保障陆域纵深需求,预留港口可持续发展空间;开展岸线资源价值评估工作,对港口规划范围内的陆域土地采取差别化供应制度。
打造大宗货物交易中心。近期推进实施大港港区港务集团矿石选配加工项目、龙门港区惠龙绿色建材加工交易中心建设等项目,实现装卸、中转、交易运输产业链一条龙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大宗货物交易中心。
打造临港产业中心。通过整合闲置港口码头、龙头企业参股经营方式,开放公共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链补链延链,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临港产业体系。
建设区域航运中心。发挥镇江港大宗战略物资保供枢纽的优势,加快拓展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引导现有航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航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发展一批总部企业。鼓励外来航运企业在镇江注册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大对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航运企业招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