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丁录
一书在手,天下我有。这个世界丰富多彩,想拥有的东西太多。
走过碌碌半生,突然发现,人生最宝贵的不是物质与金钱。而是那些阅读过的书籍,那些融化在骨血里的知识与智慧。
小时候,家庭贫穷,可以说“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邻家,必定计日以还。也曾经抄过一些书,因为喜欢书上的一些段落或者词汇,生怕归还以后,再无相见之日。
记得那是上小学的时候,从一位同学那里借来一本《美猴王智斗群英》的故事书,书页脱落,封面破败,四个角都已经卷起磨损。可见当时,那本书的翻看频率有多高。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借得看三天,看过之后觉得很有趣味,就像品尝母亲煮的猪头肉一样津津有味。还书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天下大雪,雪粒子落在瓦楞上,沙沙作响。我一直回味着书中的情节,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半夜爬起来,点燃煤油灯,开始把书的内容抄在一个笔记本上。
天寒地冻,手指不能屈伸,凭着微弱的炭火取暖,在凌晨东方既白时,把书里喜欢的内容抄录完毕。当我站起身来,揉揉疲倦的眼睛,伸个懒腰,心中有一股完成大事的自豪感。
后来,我去了省城读书,学校里有了图书馆。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除了一日三餐,没有多余的美食和娱乐项目。我最喜欢待的就是学校的图书馆。用学生证办了借书证,每到开放的时候,就带一笔一本,选择最安静的角落坐定。
翻开一本渴望已久的书,就好像与一位知心的朋友在进行一场心灵的沟通,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像清水一样在我的心间缓缓流过,把心胸里面所有尝过的苦、受过的难、遭过的打击,都冲刷得毫无痕迹,五脏六腑也变得妥帖舒畅了。
记得有一年暑假,为了挣点生活费,就跟着村里人去邻村帮人家收割稻谷。烈日底下,汗流浃背,在农田里来回奔走,稻穗和禾叶把手臂都划出了一道道绯红的伤口。
繁重的体力劳动让我身心疲惫,中午休息的时候,躲在树荫下,凉风轻拂,我又掏出了随身携带的书本,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仿佛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在书本中早有暗示。
我也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农村人想要摆脱最苦最累的生活,读书爱书,与书结伴才有出路。
后来,我走上工作岗位,走上了三尺讲台。那时候工资并不高,记得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异常兴奋,终于有了自己能支配的金钱了。
我除了给父母买了点礼物以外,剩下的钱最先就想到买我自己喜欢的文学书籍。
还记得那些买过的书有:《平凡的世界》《白鹿原》《尘埃落定》《穆斯林的葬礼》《飘》《红与黑》等,那时候想要得到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不容易,生活拮据,自然不敢奢望。到现在为止,这些书都还优雅地躺在我的书柜里,多少次辗转搬家,我都舍不得抛弃这些人生的挚友。
走遍天下,以书为友,这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当人世的种种沉浮荣辱都已淡去,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而唯独我们读过的书与你共生,死也不会被别人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