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怡 翟进)日前一天清晨6时,春寒料峭,细雨蒙蒙,丹徒法院执行干警们在办公楼前集结完毕。“现在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两路,奔赴现场,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在一起案件中,王某在其经营的农庄饲养了三只卡斯罗犬,因系烈性犬,且未拴绳,路过门口的武某被吓致摔倒受伤。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由王某赔偿武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对王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将其拘传至丹徒法院。在执行法官主持协调下,王某现场履行5000元,并与申请人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每期给付1万元,分8期付清。
另一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因两起劳动报酬纠纷需分别给付款项2000余元和2.5万余元。谈话间,张某表示愿意先解决金额较少的案件,再与申请人商量如何支付金额较大的部分,执行干警遂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张某按照1500元/月分期给付。
下一步,该院将以“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为抓手,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各项强制措施,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