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5株。
依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民可通过捐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慈善总会(具备公募资质)联合开展“公民捐资履行植树义务”项目,接受公民义务植树捐资,捐资款项存储在慈善总会专户,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用于镇江市域义务植树和绿化造林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捐资植树,并获取市慈善总会电子捐赠证书。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捐资60元及以上,折算完成3株及以上植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