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焦惟奇 杨元 张驰川)“他们既然不肯开口,那就说明其中问题可能还比较严重,‘零口供’绝不能成为办案路上的‘拦路虎’。”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面对一起团伙贩毒案,严审细查、抽丝剥茧,让证据开口“说话”,依法严惩毒贩。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胡某、张某2人通过自行开车携带的方式,从湖北武汉等地携带冰毒、麻古等毒品运至镇江,再联络当地“同行”联手,团伙壮大到6人。他们通过直接售卖、加价转售中间人分销、约定提货地点瘾君子自助领取等方式,在一个多月内频繁售卖毒品近10次,非法牟利。
检察机关迅速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推动案件办理。不法分子到案后,由于团伙中数人曾有前科,刚开始存在负隅顽抗心理,嚷嚷“没有贩卖毒品,你们搞错了。”承办检察官分析团伙6人案发前可能签订“攻守同盟”,对贩卖毒品事实予以否认,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比较有限,主要证据仅限于中间人供述及部分毒资转账记录,取证工作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案件审查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官们决定以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为突破点,经过2个多月连续奋战,一条条毒资交易记录被锁定,检察官综合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的行程轨迹,到镇江以后的活动轨迹,将之与中间人供述的交易地点、交易时间比对,整个案情谜团解开。
在铁一般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动摇了,检察官抓住时机释法说理,从亲情账、人生账展开,最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近日,润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贩毒团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
检察官及时对案件办理质效进行了复盘,针对从该起案件中反映的当前毒品犯罪人员采用“少量、多次、流动”的手段从事毒品犯罪交易活动,以及利用网络交易和虚假身份信息邮寄毒品等特点,主动延伸检察作为,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地方邮政部门的协作,共同守护寄递安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