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翟进)日前,市中院少审庭法官崔啸精心创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条浓缩成《三字经》,作为新颁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教材。很快,“家庭教育版”《三字经》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央视频、人民法院报视频号、江苏高院抖音号等转载,获较好反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崔啸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链接 《三字经》
为人父,亦为师,先律己,后律子;为人母,孝与慈,以善行,发人思;祖父母,同堂处,蕴家风,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其父宙,明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其父鳏,尤怜惜;夫妻和,子不啼,亲子睦,然孝悌。蒙养正,教不离,爱党,爱国、爱集体;性弘毅,志于道,家国梦,永不移;修德行,明法纪,勤钻研,习六艺;健体魄,强心理,能自护,善自理。其身小,非附庸,平相待,多鼓励;亲教养,同参与,长相伴,少别离;教之道,贵以专,专之道,言行间;宽严济,宜张弛,善引导,所当时;互促进,同成长,教所需,应所汲;亲子行,常参与,亲子情,要维系。虽远行,纵离异,教于亲,不得弃;时时问,勤关系,骨血情,无人替;伴童年,护童心,多予爱,止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