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怡 谢勇)一沓从泛黄到亮白的收条,一面充满感激之情的锦旗,一张满意又肯定的笑脸。日前,在最后一笔执行款到位之日,丹徒法院执行干警闫程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也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十载功程”的大红锦旗送到了他手中。
2011年6月,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江某归还原告孟某15万元。但江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孟某申请强制执行。起初,被执行人自称无经济能力还款,执行干警准备采取冻结工资卡、拘留15日等强制措施。但在与其父亲的交流谈话中,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没多久,若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可能会对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于是,执行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即还款一部分,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每季度还款3300元,分10年还清。
此后,法院收到了来自被执行人江某的第一笔分期还款,并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孟某,由其出具了第一张收条。在之后的时间里,执行员坚持每季度关注该笔执行款的给付,并在江某未主动履行时予以督促。直到10年后,最后一笔案款执行到位,该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