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0日
第07版:金色田野

将农药监管纳入制度“笼子”

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明确乡镇农药监管职责城市

本报记者 周迎 本报通讯员 龚舒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有了农药的保驾护航,农业生产才能行稳致远。今年以来,全市直面问题,多措并举,将农药监管纳入了规范的制度“笼子”,更成为全省首个明确乡镇农药监管职责城市,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注”了更多保障。

找准问题,精准施策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省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反馈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找准问题,精准提出解决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处长王传友告诉记者,通过印发《2020年镇江市农药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农药管理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各市、区成立了农药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农药小组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明确镇(园区、街办)农药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乡镇农药监管职责的意义和办法。“各市、区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落实乡镇农药监管网络,并在全省首家明确设立乡镇农药监管员岗位,村农药协管员岗位,明确专人兼职。印发了《镇江市农药信访举报登记制度》,健全农药信访举报登记制度。”

农药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各个环节都需要留下“痕迹”,才能便于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我市依托农药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对农药经营、生产情况的监管,完成了上半年农药经营统计及分析工作。其中,充分发挥乡镇农药监管员、村农药协管员在农药统计中的作用,强化统计结果的分析应用,对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企业、农药使用单位出现的登记统计不全、追溯系统上传不及时、不按规定使用并登记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实施闭环管理。

截至6月底,全市农药总计进货量1208.85吨,销售量844.03吨。其中,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鼠剂以及其他农药的进货和销售量都有清晰的“痕迹”。

适时抽检,确保质量

农药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的发展,规范农药质量,确保生产效果,是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为规范农药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农药和肥料产品执法抽检任务的通知》,各地结合省市要求制定了农药执法抽检计划。”市农业农村局农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完成生产企业抽检的基础上,执法人员还扩大农药经营门店抽检频次,对不合格或劣质农药产品及时封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农药38个批次,其中农药产品检测2个不合格,均已立案查办。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农药违法违规案件10起,其中3起无证经营农药案,3起经营假农药案,2起超范围经营农药案,2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在抓好农药质量“源头”的同时,我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越发重视。为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行为,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突出使用环节抽检频次,对投入品登记不规范、不按规定使用等违规现象,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省市例行监测共抽检我市蔬菜样品271批次,检测68种农药残留,省厅公布我市省级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是99.4%,略高于全省99.2%平均水平。

做好回收,拒绝污染

在近两年全省还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我市高度重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将回收处置工作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绿色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先后组织两批人员赴浙江、福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2019年在全省率先推出市级、县级同步试点,2020年在全省率先提出涉农市区全面推进,2019年落实财政资金250万元、2020年落实资金400余万元专项推进,已回收各类包装废弃物100余万件,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镇江市全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经验做法率先得到省农业农村厅高度认可。

“通过创新推进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措施,积极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与农药生产经营许可、惠农补贴发放、农业项目奖补等有机结合。”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多措并举的实招,有效解决农药监管“最后一公里”落实难问题,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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