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怡 谢勇)多年婚姻关系,因一方出走多年,早已名存实亡?日前,丹徒法院宝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于异地签订调解协议。
1991年底,原告王某与妻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次年元月两人登记结婚。但李某于婚后20多天离家出走,之后便无音讯,后王某去到李某曾住地和老家找寻,皆未果。
2015年,王某发现此婚姻关系存续无法再婚,遂诉至法院,但因始终未找到其妻子被驳回。今年4月,王某再次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照程序向李某邮寄应诉材料,被退回。承办法官经与王某谈话了解到,双方自女方离家后再无联系,王某也不清楚妻子出走原因,更不知其现住址。
由于案件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承办法官想到联系李某的籍贯地法院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打算采取异地委托的方式进行送达。
经当地法院多次查找,终于让法官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表示,当初系因经济原因离家,现与王某已没有感情,不愿与其来往,希望尽早办理离婚手续。
考虑到被告李某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协调沟通后,根据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起草调解协议,且双方明确表示无异议。最后,法官再次委托山城区法院联系被告,在调解协议中确认签字。至此,该起异地离婚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丹徒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灵活高效的工作理念,将群众利益放到第一,力求不耽误、不延迟、不忽视、不凑合,为群众增加便利,为司法节约资源,为诉讼提升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