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0日
第09版:法治

驾驶员修车遇横祸丧生, 家属该如何维权索赔?

案件回顾

疫情后,许某购置一辆翻斗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因需要又雇佣了同村的韩某作为夜班司机。一天夜里,韩某驾车行驶至312国道某处时,因故障停在路边修理。韩某修车过程中,厉某(系车主汪某雇佣的夜班司机)驾驶大型集装箱货车行至此处,与许某的翻斗车相撞,造成了前车修车人韩某、车主许某重伤,后车驾驶员厉某、车主汪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据悉,韩某与妻李某2010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女,家中日常开销主要来源于韩某打工收入。事后,韩某妻子李某与集装箱车主汪某多次协商,要求赔偿相关费用,汪某称其车辆挂靠的是托运公司,应该找托运公司赔偿。李某发现汪某所称托运公司早在2018年就已解散。

李某问题:

应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回复:

厉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中,对前方情况观察不够,与停靠在路边修理的车辆追尾相撞,酿成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是造成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由于厉某系汪某雇佣的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应当由汪某承担责任。韩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停驶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韩某现已死亡,且其系受许某雇佣,作为受益人和车辆所有人,许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李某可向许某和汪某主张赔偿,汪某负主要赔偿义务,许某负次要赔偿义务。

本期服务律师

江苏天哲(镇江)律师事务所 鞠洪博

2020-07-30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89839.html 1 3 驾驶员修车遇横祸丧生, 家属该如何维权索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