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婕 陈红生)“江鲜”作为舌尖上的美食,曾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也因此,资源越来越少、生态越来越糟、渔民越来越穷。近日,市消协发出倡议,提醒消费者应自觉抵制食用“江鲜”,希望通过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协同共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长江生态。
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包含长江重要支流和湖泊)的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十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禁捕退捕专项行动,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对此,市消协发出倡议,希望各方携手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倡议提醒消费者,“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食用‘江鲜’”。广大消费者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长江渔业的资源,从自身做起,不购买、不食用“江鲜”。同时,消费者要做好长江禁捕退捕的志愿者和监督员,如果发现生产经营者存在销售、加工、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禁渔”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户、农家乐、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不得售卖任何“江鲜”产品,店铺中的广告、菜单、宣传单页等不得出现“江鲜”“江刀”等字样;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应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禁止销售“江鲜”“江刀”,或以售卖“江鲜”“江刀”为噱头,虚假宣传;企业、个体经营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市场主体,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规市场主体的整改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整改通知书,做好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餐饮、销售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
各监管部门则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互相补台,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特别要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迅速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