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1日
第09版:法治

拒戴口罩哄闹法庭 两男子被司法惩戒

本报讯(清扬 徐旭 谢勇)日前,丹阳法院导墅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过程中,两名当事人不仅拒戴口罩还哄闹法庭,最终依法受到惩罚。

这起案件于5月13日14时进行第一次开庭,被告蒋某某、张某某于当日14时10分未佩戴口罩进入法庭,不但迟到,还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被法官指出问题后,两名当事人情绪激动,大声喧哗、哄闹法庭。审判人员多次强调法庭纪律,要求两被告遵守法庭秩序,在被告席安静就座,并告知其庭审开始后会有专门阶段供被告方陈述意见、提出请求,法院会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公正裁判。

但两被告置若罔闻,拒不听劝。其中被告蒋某某滞留审判席,被告张某某在被告席站立,继续无端哄闹,经承办人多次劝阻无效,致使当天的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两被告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合法权益,导墅法庭事后依法向被告蒋某某、张某某发出司法惩戒决定书,对被告蒋某某、张某某各处以1000元罚款。

承办法官指出,庭审是查清事实、主张权利、固定证据的必经程序,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直接代表着法律和司法的庄严神圣。当事人从走进法庭的那一刻起,就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严重破坏庭审的程序价值,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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