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周玲 张晋毓
“检察官你们看,在收到您方发来的《工作提醒函》之后,我们通过和新坝镇政府联合开展工作,现已成功督促违法主体将砂石全部清运完毕,并开展复垦了。目前该片土地已恢复了种植条件……”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负责人这样对检察官说道。一片农田,从沙尘漫天到恢复种植,这背后,离不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努力。
今年5月,扬中市检察院通过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公益诉讼《工作提醒函》的方式,督促该局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成功促使扬中市新坝镇红联村被非法侵占的十余亩集体耕地恢复种植。这是该院首次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工作提醒函》的形式保护耕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
公益保护,聚焦耕地
今年4月,一条发布在扬中论坛上的帖子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有群众反映,在扬中市新坝镇红联村居民点附近有一座砂石厂,常年开工运营,巨大的噪音和漫天飞扬的砂石粉尘,严重影响了周围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收到线索后扬中市检察院立即对该线索开展调查核实。
实地暗访后,扬中市检察院确认了新坝镇红联村耕地范围内确实存在两家正在运营的砂石厂。检察院遂与负有土地监管职责的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新坝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两家砂石厂展开现场核实工作,全面掌握该非法占用耕地的具体情况。
进一步核查后发现,两家砂石厂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红联村的集体耕地建设砂石堆场,除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外,更导致原先集体耕地硬化,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率先尝试,制发提醒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扬中市检察院发现该处的砂石堆场自2014年5月始就一直存在,占用土地面积共计6989平方米(10.48亩),其中基本农田6045平方米(9.07亩)。而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5年5月,便就此处集体耕地非法占用情况,分别针对非法占地主体制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6年2月就已对上述案件分别向扬中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执行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以案件情况有变为由,向法院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但未释明具体情况变化理由。致使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进而导致此处集体耕地资源自2015年以来一直处于被侵占、破坏状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为最大 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及时恢复被破坏的耕地资源,扬中市检察院决定向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该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强制执行程序,查处扬中市新坝镇红联村集体耕地被非法侵占情形,积极督促相关主体恢复耕地,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守住耕地,维护权益
《工作提醒函》制发后,扬中市检察院又及时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坝镇政府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三方集中商讨整治方案。5月下旬,扬中市检察院收到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书面函复,该局表示该区域耕地已全部复垦完毕。扬中市检察院便再次与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坝镇政府前往新坝镇红联村砂石场地,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核查工作,发现原先被非法侵占的土地上堆放的砂石已被全部清运完毕,该片耕地也已成功恢复了种植条件。
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扬中市检察院率先通过工作提醒函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情形,意在以更简约、高效的办案方式,达到最佳的司法效果,全面提升司法效率,维护百姓权益,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