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1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丹徒法院“云法庭”审理刑事案件

本报讯(陈怡 谢勇)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日前,丹徒法院通过“云法庭”审理一起盗窃通信电缆案,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7月,被告人田某以及孔某(已判刑)在丹徒区境内,采用攀爬电线杆割断电缆线的方式作案4起,共窃得通信电缆线180米,合计价值人民币8317元。2019年12月30日,被告人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田某归案后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本次庭审是丹徒法院经与公诉机关及看守所主动沟通后,首次通过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在有效避免疫情隐患的同时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庭前双方技术人员对开庭设备进行了调试,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受审判,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画面流畅,音质清晰,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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