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全市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程正式启动。自此,全市400总吨以下货船将全部“入库”,统一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提档改造,实现“零排放”和实时监控,助力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全市开展关于船舶垃圾送交、船舶生活污水禁排、港口污染物接收等一系列水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港口码头、长江镇江段水上服务区、锚地等区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并建成我市首艘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船,在苏南运河谏壁水域投入运营。
2015年以来,交通部门主要对400总吨以上船舶,按照设置防污染处置装置要求开展防污改造,实现应装尽装,“如今,我市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对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实施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既是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更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夏军表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检船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军告诉记者,300总吨以下货船为小吨位货船,船员大多为家庭成员,一般以3-4人为主,按照每人每天产生50升生活污水来算,每条船每天要产生200升左右的生活污水,对水域环境污染极大。此次改造工程,要在10月底前对本市籍船龄小于(含)20年、总吨大于(含)100总吨小于400总吨的内河货运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建成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排放监管的信息化系统,为改造后的船舶送交生活污水提供免费服务。
“每条船安装上这个智慧装置后,可以及时收集生活污水,一般可存放5-7天的污水量,避免污水直排进河。”刘军介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监管系统”可以准确掌握船舶的身份信息、生活污水送交地点、送交时间及送交量,实现货船生活污水排放及收集处置的全程监管,有效防治生活垃圾送交上岸不主动的问题。
据悉,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正式启动后,船主要提交改造申请表、所有权证、船舶运营证等,由市交通执法支队进行审验,包括是否符合本省籍船舶、总吨范围、船龄等,通过审验后统一“入库”管理,“船舶可以申请异地实施改造,但申请核准等手续还要按照船籍港所在地办理。”刘军表示,通过审验的船舶到相关企业进行改造,后由交通部门发放相关防污染证书后,才算改造完工。
对照《江苏省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交通执法部门通过前期摸底了解到,全市今年涉改船舶数为170多艘。“我们在防疫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改造工作,组织船舶提交相关材料,10月底完成提档改造。”刘军介绍,今年年底前,不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及监控设备的船舶,将受到相应处罚。
本报记者 曾海蓉 通讯员 王旻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