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6日
第09版:法治

4年前,18岁小伙撞伤老人被判赔19万多 4年后,法官悉心调解14万赔偿款终到位

本报讯 4年前,刚满18岁的小飞骑电瓶车撞伤老人林某,但因小飞赔偿能力有限,老人一直未能拿到全部赔偿款。日前,在丹徒法院执行干警多番努力下,林老终于拿到了小飞父亲一次性履行的执行款14万元。

2015年5月20日晚,小飞骑电瓶车与林老发生碰撞事故后逃离现场。经交警认定,小飞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当日,林老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林老将小飞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小飞赔偿林老损失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因小飞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16年12月,林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仅冻结到1万余元。由于小飞当时刚刚成年、没有工作,确实没有能力履行这笔巨款,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尽管案子到了终本阶段,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执行,每次路过辛丰,都要去小飞和其父亲各自家中做协调工作。“小飞小的时候你和他母亲就离婚,这么多年双方都不怎么关心孩子。现在靠他微薄的收入根本没有办法赔偿这笔钱,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小飞还小,这对他以后的生活很有影响,你作为父亲,应该想办法帮帮他。”

经过多次沟通,小飞父亲的态度终于有所动摇。日前,小飞在父亲陪同下,林老也在家人陪同下一齐来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小飞父亲一次性履行了执行款14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涂蕾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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