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5日
第06版:绿色镇江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先行一步”

公共机构是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发挥着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中央部署,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须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我市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是如何发挥引领作用的?日前,记者对此进行走访。

走访中,记者发现垃圾分类在党政机关蔚然成风:使用分类投放箱在党政机关是“普遍现象”,分类投放是工作人员的“普遍意识”。陈女士是扬中市的一名公务人员,她向记者介绍,施行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她所在单位还引入了“科技元素”,将平时收集的废报纸废纸之类,贴上科室的二维码,投放到可回收垃圾箱,由专人开箱整理,定点回收,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平台发放积分,可以进行换购。“即便激励制度不在,但是‘时尚’已经变成习惯,存在于意识中的自觉行动了。”记者发现,每个楼层的分类投放箱基本做到了合理分类。

学校是公共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孩子这一特殊群体,“从娃娃抓起”,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更为重要。在南徐小学,记者看到教室内贴满了有关垃圾分类小知识,垃圾分类亲子互动的照片也令人眼前一亮。该校老师高燕介绍,前不久的元旦趣味运动会上,他们还开展了垃圾分类亲子运动。在南徐片区的一家幼儿园,孩子们正在老师的带领下踏上“垃圾分类”课程探索之旅,益智区的“垃圾分类”操作材料,让孩子们对垃圾分类有了直观感知。园长朱巧云介绍,他们不仅在教学环节融入垃圾分类的知识,还通过实践让孩子们耳濡目染,“学校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给老师进行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讲座,在校园里实现垃圾分类,通过老师们身体力行,影响孩子,激发他们对垃圾分类的兴趣,养成习惯。”

2018年底,我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截至去年11月,教育、卫生、交通、体育等行业管理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形成了全覆盖。据了解,为确保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实行市级机关单位和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报制度,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对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予以通报。通过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所有党政机关部门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形成了可借鉴、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去年,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组对我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表扬我市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走在了全省前列,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不过,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一些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依旧存在“何去何从”的问题。

在市图书馆,记者留意到,馆内设有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箱。尽管如此,市民似乎并不以为意,扔垃圾时随手一扔,且将分类问题归于垃圾箱的设置,“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箱意义不大,如果有可以回收的,自己可以整理好去卖钱,为什么要扔这里?”采访中有市民建议,可以把“可回收物箱+不可回收物箱”的组合改为“干垃圾箱+湿垃圾箱”。

文化馆内则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工作人员解释,他们产生的垃圾主要是办公垃圾,是可回收的,至于其他垃圾,一般直接带出去扔掉。

徐蕾 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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