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失信企业污水处理费要加收。记者14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对环境失信行为的严重惩戒,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该政策已于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红色、黑色等级,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企业,加收污水处理费。其中,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严重失信(黑色等级)以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
用于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以每半年最后一日“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价结果为准。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评价结果中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企业名单,推送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用于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的甄别认定与评价结果的动态更新工作。市给排水管理处负责全市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工作,不得擅自减免,确保应收尽收。供水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给排水管理处开展信息核对和费用征收工作,按月向市给排水管理处报送失信企业用水量。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该项政策的实施,将以信用手段倒逼企业提升环保水平,走绿色发展道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陈志奎 朱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