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3日
第06版:聚焦·公积金

【 群众来电 】

◆单位没有缴公积金,我可以自己缴公积金吗?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相关规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缴存公积金。办理时本人携带本市户口簿、身份证、建设银行借记卡到建设银行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地址:市北府路10号红星牡丹园2号楼)。

◆我在镇江购房贷了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原件):(1)提取人身份证;(2)房屋共有人为配偶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如无户口簿,可提供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3)借款合同;(4)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近一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账;(5)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I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夫妻在网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是否可以由其中一方代替另一方操作?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相关规定,个人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须由本人进行操作,夫妻双方都需以自己的账号登录,各自办理相关公积金提取业务。

2020-01-03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59976.html 1 3 【 群众来电 】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