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4日
第10版:西津渡

从前的订婚习俗

从前的婚礼

□ 赵理章

20世纪50至70年代,农村青年天天在生产队劳动,与外界没有一点接触,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都是由父母委托熟人或亲戚朋友,在临近大队、村庄周边几公里的范围内物色适合的家庭,适龄的青年。

以前农村的媒人不是专职的,是不收钱的,介绍成功后由男方送两个礼品包,作为谢媒。如双方比较合适,说媒者根据大致的一些情况,到男女双方家来来回回跑上几次,尽量促成婚事,媒人到男方家次数多于女方家,有句俗语:“成不成十八顿”,意思是这桩婚姻无论成不成,媒人要在男方家吃上不少顿。在婚事方面,男方没有什么要求,是被动的,话语权在女方一边,一旦女方松口,婚姻也就七不离八了。

女方有意思的话,按俗会先到男方看一下家庭情况,小伙子的长相等,称“相亲”也俗称“看人家”。在相看之前,男女方都会在暗地里了解对方家庭的健康状况,俗称“访访”,特别介意的是对方有无“暗毛病”。互访未发现什么,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双方就会约定订婚事宜,选定一个农历逢“六”或逢“八”的日子订婚。订婚俗称“作作数”,表示双方都认可这桩婚事。

举行订婚仪式,男方办订婚酒,一般两至三桌(不请男方客人),主要是邀请女方的亲属长辈。喝订婚酒男方要向女方发请帖,女方来的客人就如同这桩婚事成败的“法官”和“考官”。订婚期间女方发送给亲戚朋友的所有喜糖,全部由男方承担,男方发送给所有亲戚朋友的红绿喜蛋由女方承担。订婚时女方要向男方提出“礼金”的具体数字,做多少套衣服等。那时没有“三金”也没这条件,女方收到“礼金”之后要有“回贺”回赠给男方的礼品。“回贺”的商品是有规矩的,不能是食品礼物。按习俗是“未来宝宝”的衣帽、围兜、鞋袜等俗称“子孙鞋”,给小伙子未来当“新郎”的围巾、鞋、帽、皮夹、皮带、皮鞋等,给小伙子的父母也是衣物,“回贺”的礼品必须是“三代”人都要有。“回贺”中的每双鞋子里面,一只鞋子里面是袜子,另一只鞋里面要放染有红色的花生果和红枣。“回贺”礼品和喜蛋同时拿到男方家。

男方发送给亲戚朋友的喜蛋,有“一双”两个一红一绿的,有“两双”“三双”的,“三双”的是认为最被尊重的亲戚朋友。所有喜蛋都须一家一家登门送上,凡是收到喜蛋的客人,也就意味着男方结婚时必须要送“礼金”的。女方的喜糖男方拿去时都是大包装,女方要把喜糖重新分装在印有双喜的小塑料袋中,有八颗的、有十六颗的,用订书钉封口。女方送喜糖也要一家一家送,不管多远。喜蛋喜糖遇到不够的情况时,由双方自行解决,不再向对方增加。

旧时,订婚礼仪相当重要,是结婚前奏曲。青年男女一旦订婚,告吹的现象很少,就好比已“半结婚”了。

半个世纪的时光变迁,老式订婚习俗已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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