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5日
第010版:职场

这家公司“五一”强制无偿加班引热议

图片来自网络

强制员工五一加班,还没有加班费?真的!这是五一劳动节发生的事。网友曝光的若干聊天记录显示,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强制要求员工五一假期加班,并表示“五一全部加班且没有加班费,不服的,马上炒掉”。网上一曝光,立即引发全民关注。

强制加班引众怒

“中青宝董事长被曝强制员工五一加班”的话题小长假期间一出来,便立即上了热搜,目前阅读量已达1.1亿次。

很快,中青宝出来就公司高管内部群发表不当言论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目前,公司内部正在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快研发进度,狠抓经营业绩,力争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在此过程中,也会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规则关于五一假期休假及加班制度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声明最后提到,对于此次情急之下做出的不当举动,董事长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作了自我反省,后续公司将更以人为本,携手共进,以更优异的业绩来回报全体股东。

中青宝的这番操作引来热议。“五一劳动节的由来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这个属于劳动者的法定节假日,作为上市公司却不顾员工的休假权,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仅没有人情味,不尊重员工权益,更无视法律法规,这样的公司能持续发展吗?”网友反问。

“看到这个董事长的聊天截图,跟我们公司领导前两天在群里的发言相比,简直像复制粘贴出来的一样。”陈先生感同身受地介绍,当时领导在群里对项目组的员工明确表示,加班要加班费的人,请主动离职,滚蛋!同时威胁由于业务收入大幅下滑,需要裁员30%。听到领导的裁员消息,大家心里七上八下,不得不无偿加班。“我们是小公司,也不知道去哪里等领导的致歉声明了”。

“这位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完全把劳动法当空气了,不知是谁给的勇气?”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表示,公司安排加班,要跟员工协商同意,员工在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加班。企业发展靠的是人才,而人性化的企业才能留住人才。这家公司的老板带头违反法律法规,怎么能留住人才?如果留不住人才,企业做不好也是自然的事。劳动者在就业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人性化的企业。如果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

不少网友表示,在劳动节发生这样的事,说明现在有的企业仍不尊重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希望劳动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管。

隐形加班成常态

在五一这个特殊的日子,强制加班引来网上网下的声讨并不意外,因为它触碰了打工人心中的加班的痛。

是否愿意加班,各人有不同的回答。微博近日有个“你能接受五一加班吗”的小调查,有2.3万人参与投票。其中回答“可以啊,钱给够,加几天都行”的最多1.5万人,占比达65.2%。而明确回答“不能,给多少钱都不会加班的”占25.8%。从小调查可见,大部分人对加班并非一味拒绝,如果有加班费,大部分人还是愿意考虑加班的。

前程无忧最新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显示,即使是在加班无法带来直接收益的前提下,仍有超过八成的受访职场人对加班现象并没有持直接的否定态度,生活成本压力是职场人认可加班常态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显示, 91.6%的职场人或多或少需要加班,近六成职场人平均每天加班超过一小时,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电子行业加班时长远高于其他行业均值。值得注意的是,40.5%的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加班已成当下不可回避的职场常态。62.9%的受访职场人表示需要偶尔加班(1-2天/周),28.7%的表示需要经常加班(3-5天/周),仅有8.4%的完全不需要加班。

需要警惕的是,近六成受访职场人表示自身处于“灵活机动加班”机制中,他们的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并不分明,在表面看起来并没有高强度加班的模式下,“隐形加班”导致的工作和生活没有界限让人头疼不已。

周边的职场人也坦承,在下班后,仍会关注群里的工作信息,针对领导的询问,还要及时回复。问及愿意加班的原因,大家实话实说,主要是在疫情反复影响下维持生活保障的成本压力加大,如果加班有工资,会考虑加班。另外,房贷等的还款以及孩子的教育支出等,都需要可持续性的收入来保证支出。

遏制无节制加班

“其实很多人并不完全厌恶或者反对加班,其反对的可能更多是加班没有加班费或不能调休等问题。”已进入职场七年的严先生说,大学毕业后到现在,每年的五一、端午等节假日都需要加班,比如这个五一,休了三天,而连休最长的就是春节的四五天。只要平时不是经常加班到晚上八九点,法定节假日少放几天假,都能接受,毕竟工作进度不等人。

记者了解到,这个小长假前,镇江中院发布了2021年度我市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就涉及主动加班而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案例。

李某于2021年2月23日至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口头约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日工资标准140元。同年4月3日某公司通知全体职工4月4日清明节放假1天。当天下班后李某电话询问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清明节下午是否有活干,法定代表人称随时来随时都有活干,李某表明清明节下午过去干活,法定代表人同意。清明节下午李某出勤4.5小时,某公司按照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李某清明节加班工资。李某请求仲裁委裁决支付清明节加班工资差额236.25元。

仲裁委认为,根据法律表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是基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工作,或通过不合法的劳动定额迫使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事实。本案中加班的需求为李某提出,表面上看是劳动者主动加班,并非用人单位安排。但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答复中可以看出单位有源源不断的工作任务,只是并不迫切,李某主动提出,某公司予以同意,就等同于一个加班申请被审批通过。李某在完成了依申请加班的流程后实际加班了4.5小时,某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236.25元。

相关人士表示,劳动法不仅对加班的安排及时长有限制,对加班所应支付的工资也有加倍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律是不提倡加班的,对于当下流行的“996”现象,应当从加班是否为满足单位生产经营需要这一本质出发,而不是仅停留在谁安排这一形式上对“主动加班”是否算加班进行分析判断,从而遏制无节制加班,实现立法目的。

在多家企业打过工的马先生表示,这些单位或多或少都存在法定假日让员工加班而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员工大都敢怒不敢言。其实只要公司能依法支付加班费,员工并非都抗拒加班。希望企业能保证员工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依法支付加班费,善待自己的员工,企业也就不会为留不住人而烦恼了。

(沈春来)

2022-05-05 3 3 京江晚报 content_193698.html 1 3 这家公司“五一”强制无偿加班引热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