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6日
第09版:法治

巡回审判进村镇 现场普法效果好

本报讯(冯明 翟进)近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赴句容市郭庄镇矛盾调解中心,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今年3月,后白法庭受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村委会,被告系台胞。2012年,被告租赁原告的旱地、水田近二百亩,租期十六年。后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原告诉至句容法院。

考虑到两地法律差异,承办人在开庭前先与被告电话联系,向其解释诉讼程序、告知其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台胞的合法权益,同时承办人还决定将法庭搬到郭庄镇矛调中心,村委会干部、驻村调解员及群众代表数十人旁听。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被告辩称由于两地法律差异,并不清楚其租赁的土地仅可用于农业生产,不可建房,导致无法达到安置公司员工的目的,造成后期租赁的土地一直未能充分利用,进而拖欠租金。因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承办人开庭进行了审理,询问核实了有关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承办人结合辖区内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情况,开展以案释法,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利害。

尺素传情,两岸情深。通过巡回审判,台胞更加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增强了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巡回审判不仅是一种工作方式,更彰显着高质高效将公平正义送到田间地头、送到人民群众心头的司法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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