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怡 翟进)你知道老鸦柿树吗?它果形小巧,果色多样而艳丽,挂果期长而无鸟害,是理想的观果树种,可用于庭院、小区绿化,也可制作盆景造型,美化家居。然而,当有人从中发现了“商机”,却“柿”与愿违,触犯了刑法。日前,一盗挖老鸦柿树的犯罪团伙被判刑。
据介绍,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高某保、代某建、高某木、吴某阳与戴某(已判刑)共谋,多次在镇江市丹徒区、句容市等地的国有或集体林区盗挖老鸦柿树,后由戴某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赃,得款后按照每株树售价的一定比例分成。其间,上述5人先后共计277次盗挖老鸦柿树3026棵,共得款133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各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丹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保、代某建、高某木、吴某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挖老鸦柿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不等刑罚。据悉,早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提醒,随意盗挖林木、毁坏山林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会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环境行为须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滥伐、盗挖林木的行为,法院从严从快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潜在的环境破坏者形成震慑,起到警示、普法、预防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