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浙江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政策标准,增强基金持续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指出,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除法定参保对象外,将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大龄劳动者、实习生等特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
同时,浙江省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建立疑难案例会商机制,鼓励引入第三方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经办服务等辅助性工作;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