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第09版:法治

“诉前调解+仲裁”开启多元解纷新思路

镇江仲裁委高效处理首起法院分流案件

本报讯(陈芃 记者 沈湘伟)“没想到一个月不到就解决了一年多的矛盾纠纷,镇江仲裁委的工作真是高效快捷,太感谢了!”浙江某担保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某由衷赞叹。近日,镇江仲裁委受理了一起由丹徒法院分流的关于追偿权纠纷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仲裁委工作人员前往丹徒矛调中心,采取了就近开庭的方式,仅用一上午,双方就在仲裁庭的组织下达成和解协议,顺利化解了纠纷。

2022年下半年,市民叶某因买车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款业务,签订了一份关于《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抵押及保证)合同》,同时叶某也作为抵押人的身份提供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浙江某担保公司自愿作为保证人,为叶某在该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叶某签订了《个人汽车贷款服务暨委托保证合同》。叶某顺利提车并完成抵押登记后,因个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导致浙江某担保公司多次为叶某代偿逾期借款本金、滞纳金、利息等费用共计约10万元。浙江某担保公司与叶某经过多次协商追偿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丹徒法院寻求帮助。

法院收到材料后,根据市中院与仲裁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内容,积极向当事人介绍仲裁制度,并引导其签订补充仲裁协议。仲裁委收到仲裁协议后,第一时间予以立案,并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因仲裁庭准备充分,该案仅用两个小时促成双方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

该案是法院分流至仲裁委的首起案件,也是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今年以来,仲裁委收案量较去年同期增长51.56%,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镇江仲裁委将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下沉参与基层解纷,进一步扩大群众对仲裁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切实把“调解+仲裁”模式打造成为高效、快捷、公正、权威解决矛盾纠纷的一把“利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快速有力的仲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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