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
第09版:法治

污染环境牟取私利法不容

镇江经开区法院发布环资审判“第一案”

本报讯(吴菲菲 记者 翟进)近日,镇江经开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审判第一案案情。镇江经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莉莉从案情简介、法院判决、典型意义等方面通报了一起跨市偷倒2.3万余吨“毛垃圾”案件的审理情况。

2023年3月至5月,被告人徐某华与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商议,共同倾倒“毛垃圾”(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混合物),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由张某某提供“毛垃圾”的货源,被告人徐某华联系倾倒“毛垃圾”的场地,被告人徐某连提供“毛垃圾”的运输车队,殷某某(另案处理)提供其租用的丹阳市丹北镇某村废弃的原水泥窑宕口作为倾倒场所。

被告人徐某华接收从无锡市、常州市等地运输来的“毛垃圾”,在按车次收取费用后,组织人员将“毛垃圾”非法倾倒在殷某某提供的原水泥窑宕口。

经侦查,被告人徐某华、徐某连等人倾倒“毛垃圾”768车,共计2.3万余吨。被告人徐某华从中获利25万余元,被告人徐某连从中获利2万余元。

经鉴定,上述倾倒的“毛垃圾”属于固体废物,系有害物质。

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委托相关单位对上述非法倾倒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挖、运输、分拣、分类、处置,该案倾倒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68万余元。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华、徐某连违反国家规定,跨市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有害物质,情节严重,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两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二十七万元。

朱莉莉表示,该案的判决,充分彰显了经开区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守护好绿水青山的使命担当。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28日,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开启了镇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查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其余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是北固山环资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污染环境刑案,果断切断了跨市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固体废物利益链条。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打击出资者、经营者和主要获利者,并严格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法官提醒,任何人都不应为了蝇头小利,实施污染环境行为,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镇江市人大代表、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科长朱峰表示,旁听跨市偷倒2.3万余吨“毛垃圾”案件庭审,感受到了经开区法院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经开区法院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威慑作用,对环境资源犯罪持零容忍态度,深刻体现了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024-06-13 镇江经开区法院发布环资审判“第一案”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313374.html 1 3 污染环境牟取私利法不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