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6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法院干警持续追踪16年 拖欠货款潜逃最终落网

本报讯(润萱 记者 翟进)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权威,试图逃避执行,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日前,在润州法院执行干警长达16年的持续追踪下,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耿某某终于被成功控制并被拘传到法院,迫于法律的威严,将案款本金部分缴纳到位。

法官介绍,2005年5月,耿某某因购买苗木拖欠翁某某货款5万余元,后翁某某于2008年11月向润州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润州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耿某某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因耿某某去向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润州法院遂裁定终结执行。但16年来,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寻找耿某某的下落,根据翁某某提供的线索,三次派员赴山西省永济市、五次前往江苏省沭阳县查找,但苦于查人手段有限,一直未果。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润州法院向辖区公安机关请求对被执行人进行布控。公安机关经过数月的查找,终于在5月23日中午将临时返镇的耿某某控制并移交润州法院。润州法院第一时间派员对被执行人拘传,经过一个下午的工作,被执行人耿某某的朋友将案款本金部分缴纳至润州法院,并担保在40天内结清案款的利息。

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拒不履行义务逃避执行,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案中,被执行人虽然逃避执行16年之久,但在执行干警努力攻坚克难和“法院+公安”联动执行的作用下,还是没能逃过“法网”,最终主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法官也告诫广大被执行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与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执行担惊受怕,不如重拾信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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