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3日
第06版:评论

人间岂容使“鬼秤”

吴之如 文并画

《新京报》报道,连云港通报海鲜市场“鬼秤”事件:辞退夺手机人员,将涉事商户清理出场。

连云港海鲜市场的“鬼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在很大的范围内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的强烈反响。《人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督促“有关方面”不要没有了下文。现在,人们终于看到了“有关方面”的下文——连云港市海州区联合调查组近日通报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予以行政处罚告知。对涉事商户许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3万元;对市场主办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某、王某某,涉事商户许某某及其亲属徐某某、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客观地说,该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惩处力度还是既严厉也适度的。在该“事件”的处理上,他们十分明确地站在了广大消费者一方,果断地依法惩办了违法商户,同时依法处置了市场主办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此坚定执法,打击了既违背社会公德又违反相关市场法规的不端行径,为消费者群体撑了腰,也维护了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正常秩序。

事实上,“鬼秤”欺诈绝非仅仅出现于连云港一地市场的个别现象,而是暗布于各地市场的多发现象。作为市场执法管理部门,他们的职责,就不能只是局限于不准商户使用“鬼秤”盘剥顾客,也必须追究出现在商场里的“鬼秤”的来源。除了偷偷制作“鬼秤”的企业作坊,对于暗中将正常秤盘改装成“鬼秤”的黑户,同样必须依法惩处。只有控源溯流,才能止住“鬼秤”在各地市场的流传甚至泛滥的势头,坚决地捍卫诚信准则在神州大地上不容亵渎的权威地位。有道是:

人间岂容使“鬼秤”,不许奸商瞎折腾;莫让诚信变稀有,欺诈百姓灾祸生。

但愿各地的市场管理部门都能负起责任来,让形形色色类似“鬼秤”的欺诈顾客的卑劣行为都得到应有严惩,让千千万万的消费者出入市场时,心头都不会出现受到欺骗的阴云,而能尽享市场繁荣的福利和充分选择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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