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07日
第09版:法治

刷单被骗追损又被骗 为弥补损失竟骗他人

本报讯(贡淑婷 张驰川)参与刷单被骗后,想追回钱财的男子龚某竟找“黑客”帮忙,搭进了钱却不见结果的龚某再度被骗。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龚某竟当起了“黑客”的帮凶再骗他人,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出生于1999年的龚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打工。2021年11月,一心挣钱的龚某参与了刷单,结果被骗2万余元。报警后,急于追回损失的龚某在某短视频手机应用程序上搜索相关关键词,结识了一名所谓的“网络黑客”王某,并向其打款2000元作“追损”的技术费。

一个月后龚某见毫无进展便联系王某,对方一开始还找各种借口推脱,后得知龚某无能力再给付更多费用后,便提出另有一名刷单被骗的秦女士意欲追款,如果龚某能够配合稳住她,即可有资金继续投入追款。尽管此时的龚某已经开始怀疑王某所谓的“黑客技术”并不可信,但想到自己一分钱没追回还搭进去2000元,于是便琢磨与王某合作或可从秦女士处弥补些损失。

龚某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提供给了王某使用,并在他的授意下与秦女士聊天、发送“感谢追款成功,解救受害者”的聊天截图。在两人的轮番攻势下,急于追回20余万元被骗款的秦女士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代码费”“流水费”“网络盒子”等费用。2022年2月下旬,没收到追款的秦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

检察官介绍,2022年3月上旬,龚某被警方抓获。2023年3月,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间,龚某伙同王某(在逃)谎称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帮助被害人秦女士追回网络诈骗的欠款,巧立名目共骗取其4.7万余元。2023年8月14日,丹阳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龚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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