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8日
第09版:法治

“京心助残 与爱同行”——

司法服务“无障碍”更有爱

本报通讯员 倪艳 本报记者 翟进

日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 一站到底”品牌创建评选活动揭晓,京口法院“京心助残 与爱同行”品牌荣获一等奖。一直以来,京口法院持续探索创新司法助残服务,努力让每一位残疾人在审判场所中感受司法温情,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助残设施建设

实现无碍“保残”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水平和便利程度,是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条件,关乎着残疾人参与司法活动的真实体验,也映照着一家法院的司法温度。近年来,京口法院不断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轮椅、拐杖等,设置了无障碍卫生间。从安检大厅到诉讼服务中心,再到法庭,全程改造升级为无障碍通道。为残障人士专设绿色通道,实现案件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

如今,坐着轮椅的残障人士来到京口法院,就可沿着无障碍绿色坡道缓缓“驶”到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法院导诉人员现场服务,并协助残障人士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诉讼业务,此举受到群众广泛称赞。

立足专业审判

实现息讼“利残”

残疾人及其家庭往往面对更多困难,人民法院处理涉残纠纷时需要更多细心和关怀,灵活运用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帮助残疾人纾难解困。

京口法院曾审理这样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朱某在就医过程中于医院死亡。朱某家属认为医方在诊疗中存在过错,诉至法院主张各项赔偿50余万元。朱某的家属是残疾人,生活不便,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渴望尽快解决案件获得赔偿款项。但案件情况复杂,司法鉴定耗时较长且会产生额外费用,反复开庭审理对当事人亦是负担。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仔细审阅证据,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找到诊疗过程的关键点并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快速拿到了赔偿款项。当事人非常感激,当即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扶残助残暖心间,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功能

实现结果“暖残”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浩繁的社会系统工程,法院既要严格履行司法职能,也要让特殊人群感受到法治温情。京口法院在秉公履职的同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举措,让残疾人在陷于困苦时感受社会的关心和爱护。

2023年5月,在市中院、市残联的指导下,京口法院联合京口区残联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法律服务救助工作站”,为残疾人诉讼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民事案件中,京口法院积极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针对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被告人,京口法院均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指派诉讼代理人,并为聋哑被告人提供免费的手语翻译。近两年,京口法院在执行阶段给予涉残当事人司法救助6人次。救助金额累计超22万元,最高救助金额达6万元。针对审理案件中的困难残障人士,京口法院组织上门慰问,送去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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