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李俊 翁志娟
本报记者 张驰川
集资为明星投票打榜、购买明星代言产品成为热潮。被告人杨某、唐某等人盯住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以获得与明星互动等福利,诱骗未成年被害人以助力明星“打榜”的名义手机支付1分钱,从而实施诈骗案件11起,涉案金额近25万元。2023年6月,润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杨某、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
1分“打榜”变2万转账
镇江12岁的乐乐(化名)是某少年团的“粉丝”。2022年10月29日晚,乐乐在QQ空间看到自己关注的账号发布了关于某少年团的动态,便添加了昵称为“助力”的动态发布者为好友。对方称自己是该少年团的助理,专门负责“打榜”(指通过投票、带话题发微博等方式提高偶像在某平台的名次和热度),并称只要扫描他发过来的二维码支付1分钱就可助力“打榜”,还有机会获得偶像的亲笔签名照片并与偶像互动。
乐乐偷拿来爸爸的手机扫码支付1分钱。“助力”把乐乐拉进了一个小群。没想到乐乐收到一张系统截图,对方称因为乐乐是未成年人转账,他们的账户和乐乐爸爸的账户都被冻结了,她必须配合解除冻结,否则不仅爸爸手机里的钱会被扣除,公安机关还会上门找她。
六神无主的乐乐在短短15分钟内,分三次通过云闪付转账共计2万余元。在确定乐乐的手机再也支付不出钱后,“助力”就将乐乐的QQ号拉黑。深知闯了大祸的乐乐偷偷将手机放回原处。第二天,乐乐爸爸发现了转账记录,遂立刻报案。
11名受害人均未成年
经侦查,“助力”的真实身份是22岁的杨某。2022年9月,杨某利用老乡马某(另案处理)的渠道,在QQ上找人购买所谓的明星QQ号,这些QQ号的好友大部分是喜欢追星的小学生和初中生。
杨某以“助力”的名义在QQ空间内发布“打榜”等虚假动态。在乐乐扫码支付1分钱并反复确认她是未成年人后,杨某将她拉进一个群名为“助力2”的5人小群诈骗,群里另外4个QQ号其实都是杨某的。
杨某还在网上找洗钱团伙合作,由对方提供收款码,所得赃款各分50%。乐乐的钱落入洗钱团伙的账户,对方再以虚拟货币泰达币和支付宝转账两种方式将钱返还给杨某。
2022年11月底,唐某得知了好友杨某的“生财之道”,主动要求加入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QQ号。
因杨某在诈骗过程中登录过自己真实的QQ号,公安机关遂通过调取QQ号的登录IP地址信息查找。最终,杨某、唐某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某酒店内实施诈骗活动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共同作案11起,11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涉案金额近25万元,其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是5.3万元,杨某和马某实际各分得5万元。另外,唐某参与两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3万余元,实际分得4000元。
案件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杨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并督促其退回诈骗所得,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杨某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目前,被追回的近25万元诈骗款已发还给本案被害人。
检察官介绍,在办案的同时,润州区检察院“冰心玉壶”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还主动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走进辖区中小学,结合该起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理性追星,自觉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影响,提高网上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