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护发展、真抓实干创一流,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全市新增开户4.33万人,归集公积金77.97亿元,提取公积金59.52亿元,共向9280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3.66亿元,其中“商转公贷款”5813户20.93亿元。中心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机关”、省住建系统“工人先锋号” “市级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等称号,市公积金中心党支部“营商环境我助力、助企惠民践初心”书记项目被评为市级机关党支部优秀“书记项目”,客服部党支部获得首批镇江市“五星标杆党支部”荣誉称号。
一、在制度保障上下真功, 跑好民生保障“第一棒”
助力发展见实效。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调整公积金贷款抵押率等举措,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以来,1424户新购房职工家庭享受公积金贷款6.36亿元,月均受理237笔,平均发放额度44.66万元,较新政前分别上升10.75%和32.13%。住房安居谋实招。出台阶段性提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1-12月,共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3.89万笔,提取金额2.9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16.47%和21.67%;出台扩大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家庭成员范围的政策,对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职工父母安装电梯提供了新的资金支持。减负增效落实处。优化按月提取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通过降低按月代扣签约门槛、实现公积金扣款顺序可变更、按月代扣全自动续约、变更业务生效时间等举措,让贷款职工最大化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推进“商转公贷款”业务,1-12月,全市共发放“商转公贷款”5813户20.93亿元。助企纾困下实功。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1-12月,为48家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每月为企业节省成本支出191.86万元;为3家单位办理缓缴业务,缓缴金额285.47万元,有效缓解企业经营资金的“燃眉之急”。
二、在破解难题上出真招,擦亮服务为民“硬招牌”
开展走访调研送服务。开展“公积金暖企百户行”服务活动,启动全国青年文明号“走访调研、服务解题”结对助力重大项目活动,前往78家企业、楼盘开展零距离政策宣讲,服务职工1500余人,解决企业难题30余件,用优质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实施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认真落实“带押过户”贷款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联系对接机制,进一步减轻职工存量房交易负担,缩短交易周期。启动贷款“不见面”项目。组建公积金贷款“不见面”业务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调研,深入研究探讨业务流程,不断加快公积金贷款“不见面”业务的开发落地。缓解困难职工资金压力。联合市总工会,为19户符合条件的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贴息,缓解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压力。扩大公积金受益面。主动对接拟上市企业,核查社保数据与公积金缴存人数,上门宣传解读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制度知晓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法律顾问第三方跟踪服务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公积金缴存诉求处理工作,1-12月,共受理职工信访投诉175起,帮助144名职工追缴欠缴的公积金178.18万元。
三、在提质增效上动真格,探索智慧服务“新路径”
以“新思路”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省、市级政务资源共享平台,简化关联服务事项审批、经办流程,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品牌,为企业、职工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理方式。1-12月,“企业开办一件事”共办理单位缴存登记预开户1598笔。以“新模式”助推体验升级。持续优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公积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等8项跨省通办事项后,提前完成提前退休提取、租房提取2项新增的跨省通办事项;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深化业务事项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所有受委托银行全部完成公积金记账凭证电子化运行,切实提高公积金财务管理效能。以“新系统”引领服务提质。顺利上线公积金3.0信息系统,助推“智慧公积金服务”跨越提升,将部分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时间由“6×8小时”延长至“7×24小时”,解决职工“上班时间没空办、休息时间没处办”困扰;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为职工节约时间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四、在群众口碑上见真章,蓄足队伍建设“内动力”
学习教育常抓不懈。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坚定政治信念;加强“金银共建”,与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党建共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内部管理劲头不松。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工作绩效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完善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奖惩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自我革新力度不减。今年以来,组织开展4次服务规范培训,出具12期窗口服务质量测评分析报告,夯实员工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建立公积金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形成窗口服务、网上业务大厅、“12329”线上线下全面服务评价体系;升级“服务规范手册3.0”,提升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服务效能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公积金综合服务满意率稳步保持在99%以上。文明创建步履不停。与丹徒区胜利村开展“城乡共建”,打造“乡村课堂”,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启动“五争五建”常态长效提升行动,切实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公积金和谐窗口;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爱心认购、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十周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相关决策部署以及改革发展要求,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谱写‘很有前途’新篇章”,以踔厉奋发的工作态度和笃行不怠的工作作风,在推进制度覆盖、保障民生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才招引等方面多点发力,为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安居梦赓续奋斗,为推动镇江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贡献力量!
政策讲堂
1.单位办理网上汇缴申请数字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单位申请数字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数字证书申请单》,按要求填制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有效的汇缴资金支付账户设立证原件;(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同于原件使用)。
2.单位申请数字证书后,哪些单位业务可以在网上办?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单位申请数字证书后,可以通过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同城转移;单位汇缴、个人补缴、基数调整、缓缴降比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变更;单位账户信息查询 、证明打印等业务。
3.单位的数字证书如何年审?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为保证证书及密钥的安全有效,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办理年审手续。办理流程为:进入网厅——点击“CA证书监测”——证书延期——输入口令——安装成功后刷新网页重新插入数字证书。
4.可以用别人的房子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用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其他房产进行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其他关系人的房产不能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这里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