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用地单位申请,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拟用地单位地块坐落项目名称面积(平方米)用途供地方式备注1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起东方诚园小区,东至钓鱼巷会莲庵街(东方诚园-钓鱼巷)建设工程2036城镇村道路用地划拨
凡对以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0日,共5天。 受理地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分局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门大街36号 邮政编码:212000 联系电话:8705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