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迎 通讯员 倪璐)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合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随机抽取的15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用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看产地环境安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上市产品是否赋码销售及追溯平台录入情况等。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个别主体台账记录不完善等问题现场指出意见,督促立即整改。
检查人员还重点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最新的《禁限用农药名录》,普及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要求主体严格执行农药使用间隔期,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法律意识。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巩固监管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