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尹培俊 记者 佘记其)7月13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3年第四批镇江市地方标准的公告》,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丹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申报的《农村产权交易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通过了审核。这标志着丹阳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电子档案标准。
《规范》主要涉及镇江市农村产权交易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归档、接收与整理、保存与备份、利用、鉴定及处置、统计和安全管理。
近年来,丹阳农村产权交易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互联网+产权交易+移动支付”农村产权线上交易模式;率先在全省开通了“e融支付”功能;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农村产权“金融驿站”;被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选定为全国6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之一进行典型案例专题调研。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规范》标准的制定为契机,以创新求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