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蒙 本报记者 翟进
看不完的案卷、开不完的庭、见不完的当事人……是润州法院立案庭庭长戴倩的工作常态。刚刚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她,像极了热播电视剧《底线》中的“方婶儿”。
自2020年10月被任命为立案庭庭长后,戴倩在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大改革部署“落地”过程中,积极参与打造“9+2”诉前调解模式,小到制作诉前调解模板式笔录样本,大到规范诉前调解管理流程,都亲力亲为。
“一开始来院起诉的当事人、律师大多不愿意接受诉前调解,担心程序空转。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逐步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加大非诉解纷机制的宣传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大家都切身感受到诉前调解的便利、高效,目前90%以上的当事人和律师都会主动要求诉前调解。”戴倩说。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原告蔡某和其他25名工友原先在被告A公司工作,后来被告B公司设立(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之一),原告等工人被安排至B公司工作,并与B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但因工作地点在同一厂区,从事的工作不变,原告等工友认为一切未变。2021年,因B公司迁址至外省生产,原告等镇江籍的工人不愿背井离乡,经与B公司协商,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在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工作年限确定上,三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工友们诉至润州法院,要求B公司和A公司支付此前原告在A公司工作的工龄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审阅案卷相关材料后,戴倩决定开庭后继续深入调解,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为原告分析案件利弊、风险,告知调解能最大化保障其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从时间成本、利益平衡、经营成本等着手,做好B公司的思想工作。经过几轮的真诚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均同意由B公司适当承担原告在A公司工作年限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最终26名劳动者与B公司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戴倩所在的立案庭新收诉前调解案件12689件,审结12156件,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为9520件,调解成功率为75.02%。
在用心办案的同时,戴倩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和诉前。“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们,也可以联系社区网格员,让他们帮忙转达。”在走访一户视力重残的残疾人家庭时,戴倩详细询问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司法需求,并赠送了便民联系卡。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一份温情的判决。作为一名法官,戴倩坚守的正是善良与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