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丁艳杰 贾建国 张驰川)“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的帮助为我们一家解决了生活上的大难题。”近日,家住句容市的方先生专门拨打句容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电话,对检察官连声道谢。方先生的父亲因被电动三轮车撞倒身亡,且赔偿一直没到位。句容市检察院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方先生一家居住句容市茅山镇,方先生的父亲老方退休前是镇江一家建筑公司职工,退休后继续发挥个人专长在家附近打零工。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8月25日晚,老方吃过晚饭后外出散步,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老方的妻子精神遭受重大创伤,患上抑郁症,加之本就身患椎间盘突出、慢性胃炎、骨质增生等疾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还要照顾年逾90岁的婆婆。方先生夫妻也没有固定工作,全家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顿时陷入困境。雪上加霜的是, 经公安机关查明,肇事司机严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严某某家庭也不富裕,赔偿能力有限,事故发生后仅赔偿了5万元丧葬费,面对100多万元的赔偿金一筹莫展。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句容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方审查认定严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严某某有赔偿意愿,但因赔偿数额与方先生诉求有较大差距,双方陷入僵局。
该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第三检察部获悉这一情况后,在镇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指导下,迅速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邀请句容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和解工作。
经过面对面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实地走访,承办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了解到,除了赔偿金的分歧,严某某一直未赔礼道歉也让方先生一家人一直耿耿于怀。
经过该院的教育,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严某某在句容市检察院刑事和解室向被害人家属诚恳道歉,当场承诺分期支付赔偿金共计45万元整,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也向严某某出具了谅解协议。随后,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向刑事检察部门反馈了刑事和解情况,并提出了从宽处理的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2022年以来,句容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广泛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用心办好“小案”,全力促进基层矛盾化解,把检察环节的社会综合治理贯穿办案始终,先后成功促成17件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并在此基础上对18名犯罪嫌疑人做出轻缓刑处理,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