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8日
第09版:法治

现实版“组团”偷水果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及被罚

本报讯(扬法萱 翟进)深夜无人之际,他们摸黑在农场里大摘特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警察找上了门。日前,扬中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季某等4人被扬中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和一千元。

2022年7月中旬,正是水果成熟的季节,季某和史某等人动起了歪心思,打算偷摘些梨尝尝鲜。趁着半夜,季某、史某约上朋友何某、朱某驱车前往扬中新坝镇一家农场,四人相互望风,拿着四个篮子和一把老虎钳,偷偷摘得梨40公斤。

隔了几日,尝到甜头的几人相约去另一家农场窃得梨16公斤。没多久,季某等4人又“组团”去其他农场盗窃葡萄。而盗窃来的水果,几人平分后吃了一部分,剩余的都扔掉了。经查明,4人在3家农场作案3次,窃得梨、葡萄等共计价值人民币973.8元。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何某、朱某、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4人分别具有自首、认罪、退赃等从轻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的金额、次数、性质都会作为定罪量刑标准,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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