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3日
第07版:金色田野

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本报讯(记者 周迎 通讯员 倪璐)11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的第十一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获悉,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2年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与食品安全法有机衔接,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更好地在镇江落地落细,需要从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何宣传贯彻好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脉络梳理。作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发挥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工作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协调配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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