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金伟 吴婷)近日,行政复议申请人征某将一面印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镇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人员的手上,真诚表达了他对司法行政部门尽职尽责、为民解困的感激之情。
据悉,征某自2021年6月起,租用厂房从事废电线回收处置的生产,因存在程序性违法问题受到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在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予以从轻处罚,罚款共计20.16万元,这对生产经营规模小,投资额仅8万元,且经营时间较短的征某来说,无疑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此他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接手案件后,调阅了有关执法案卷,了解到征某是初次从事废电线回收工作,在2021年10月被查处后,已经主动整改并自行停止了生产,撤除了生产设备,其违法情节轻、危害后果小,加之申请人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处罚义务。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基础上,综合案件证据及查明的事实,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终于在行政复议人员组织调解下,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罚款金额有了较大幅度的下调。调解书作出后,征某已主动履行了首期付款义务。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注重运用多元化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负担,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助力。2021年以来,镇江市政府办结涉企复议案件共计62件,其中以调解、和解及自愿撤回申请等终止方式结案51件,实质性化解率达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