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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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共同谱写“美丽镇江 幸福河湖”新篇章

本报记者 胡建伟

本报通讯员 徐鹏飞

“一是在整个工艺制造环节对工艺参数进行一定的调节,在确保设备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减少了纯水的用量,现在每天可以节约用水接近200吨;二是对外围的纯水设备进行程序上的调整,减少整个反洗的次数和延长周期,这样外围减少自来水用量每天可以达到100吨;三是在外围的工艺性空调对冷凝水进行回收,通过这个装置,在高温高湿的季节每天也可以节约接近100吨的自来水使用量;四是定期对整个自来水管网检查,防止隐蔽工程跑冒滴漏。”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伟向记者介绍了公司的节水措施。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截至2021年底,全市用水总量41.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1.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8.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55(全国平均水平约0.58,江苏省平均水平0.61),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率为95%(全国比例为54%),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创成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累计创成部级节水型高校3所,省级节水型学校73所、企业30家、机关(单位)25家、居民小区(社区)50家,县、市级各类节水载体400余家,全市“节水、爱水、护水、惜水”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汤兵告诉记者,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破解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的难题,将长期以来我市节约用水方面的有效制度用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自去年起,市水利局积极推进《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条例》于2021年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明确由市水利局牵头,并聘请河海大学法学院作为第三方参与起草。其间,共征集各方意见建议322条,经过4轮修订形成《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7月29日经省人大批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他表示,《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作为江苏省第四部、我市第一部关于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必将推动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共分六章34条。汤兵介绍,《条例》的施行,厘清了各部门节约用水职责范围、细化了节约用水的管理方式、强化了节约用水的主要措施、突出了非常规水源的管理和利用、拓展了节约用水的保障措施。全市水利部门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自觉参与节水、爱水、惜水行动,共同谱写“美丽镇江 幸福河湖”新篇章。

2022-09-30 《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217681.html 1 3 共同谱写“美丽镇江 幸福河湖”新篇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