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婕 陈浩)长江大保护、区域协同、地方立法同时迈出有意义的一步。9月29日下午,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都市圈城市南京、镇江提交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下称《决定》),都市圈城市马鞍山在安徽省提交的同一《决定》同步通过审批。这是南京都市圈城市首次跨省域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决定》将于今年10月24日施行。
长江江豚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哺乳动物,堪称“水中大熊猫”。镇江、南京、马鞍山所辖长江水域,是长江江豚重要的栖息地。三市长江段总长约260公里,生活着约100头江豚,占长江干流江豚数量的22%、长江流域总数的10%。长江江豚以种群类聚,区域协同保护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持长江江豚种群活力。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国家正在长江流域各省市开展的《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特别强调要严格长江生态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市以区域协同立法方式,对长江江豚这一单一物种进行保护,既是贯彻《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创造性地利用区域协同立法,开了我国对单一物种以区域协同立法进行保护的先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娄正前介绍,《决定》是一部跨省市的区域协同立法。在去年南京、镇江协同开展关于跨市域轨道交通的地方立法基础上,这次3个地方立法主体参与实施跨省区域协同立法,拓展了立法协同的深度和广度,具有示范引领性和时代特色。
长江江豚是长江生态系统兴衰的指示生物,被称为“微笑天使”。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长江江豚保护,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江苏镇江白鱀豚保护站”,是全国最早建立的5个长江豚类监测站之一。2003年,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又建立全省首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为豚类等野生动物提供稳定的栖息繁育场所。去年,全国首个地方性长江江豚保护联盟——镇江市长江江豚保护联盟成立,呼吁各方共同守护江豚乐土,保护好一方生态。
“三个城市创造性地利用区域协同立法共同保护江豚,正是南京都市圈共保共治联动的新作为。”市发改委(长江办)主任谈沁磊表示,镇江将抢抓发展机遇,深度融入“朋友圈”,共同做好“高质量协同”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