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5日
第09版:法治

围墙超占集体土地 引发个人名誉侵权

调解员“化干戈为玉帛”

本报讯(扬法萱 翟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是除了家人以外我们接触最多的人。有时候,邻里间看似不大的矛盾也会对和谐生活造成较大的困扰。近日,扬中法院朱沪生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

因村村合并,农村村民建房打破了原有的村组地域,按规划统一到既定的“居民点”。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原本村组划地建房。

朱沪生介绍,本案被告就是别的村组村民,来到原告所在的村组居民点建房。被告建房用地规划统一为20米×23米,而被告实际占地超出该规划范围。为此,原告所在村民小组要求被告拆除围墙,将多占的土地退出,为此双方产生纠纷。据悉,原告系该村民小组组长,为维护村民小组土地权益,组织人员沿着被告房屋后墙面的“滴水坡”边沿钉桩拦网,双方发生争吵,派出所110接警到场。在争吵过程中,被告当着众人面说原告丈夫收取他人钱财(注:原告丈夫已去世),原告认为被告诬陷、损害其名誉,为此引发此诉讼。

8月5日,扬中法院将此纠纷诉讼案移送朱沪生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朱沪生表示,本案名誉侵权源于土地争议引发,二者虽是完全不同性质的纠纷,但在化解矛盾上有必然联系。如果能将土地争议问题解决,本案纠纷就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经过与所在村社区干部联系,征询社区对于建房户多占土地的处理意见,即在不影响规划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土地价格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集体土地占用费。朱沪生调解工作室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进行温情沟通,双方同意接受社区处理意见。同时,被告承认自己一时情绪冲动,说了不实的话,并同意在一定场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原告也认识到自己为讨说法,有一些过激的言行。

8月26日上午,调解员在被告所在小区空地上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现场调解会,除原、被告到场外,还邀请了所在村社区干部参加,所在村民小组部分村民自发参加了旁听。

“经过法院调解员多次谈话,我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事件中做得不到位,今天借这个机会跟大家打个招呼。此外,我因一时情绪激动,说了不该说的话,给孙某带来伤害,我深感抱歉,收回之前说过的话。今后我一定与大家和睦相处。”被告说。

原告孙某当场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并表示在依法维护村民小组集体权益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社区处理好小区环境整治和规划建设。

在调解现场,调解员注意到该村民小区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问题,建议社区强化村居环境整治,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从根源上减少村民因界址问题引发纠纷。

调解结束前,调解员现场进行了一场名誉权普法活动,结合本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释明,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用法意识、牢记法律法规。调解结束后,原告向调解员提交撤回诉讼申请。

“本案是典型的农村矛盾纠纷,这类纠纷在农村普遍存在,往往是因小事而起,多年积怨,从而形成了顽疾。所以,调解这类案件,并不能只单单从事件本身去调解,而是要了解前因后果、确定调解思路,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朱沪生表示。

2022-09-15 围墙超占集体土地 引发个人名誉侵权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215390.html 1 3 调解员“化干戈为玉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