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4日
第02版:要闻

重政策 育人才 秉传承

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 服务目标初步实现

本报讯(记者 杨泠)全市能够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比例分别增至66.7%、98.2%、100%、87.9%;新增省级名中医1人、全国优秀临床中医人才2人、省优秀中医人才5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人;新增传统医药类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今年7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记者日前从“一法一条例”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中医药改革创新,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日前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座谈会,由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中医药促进会联合主办。座谈会上,市卫健委中医管理处处长朱镇鹏简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关内容,并解读重点条文。十多名来自我市医疗机构、药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围绕“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效、经验,以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短板和发展现状畅所欲言,就如何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建言献策。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市中医药从业人员1456人;全市拥有中医类医疗机构113个,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10.7%;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78.42%、71.97%;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岐黄校园行”等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1300余场次,受益群众21.3万人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的目标初步实现。

我市中医药发展依然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中医药传承创新动力不足、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够稳固等难题。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殷猛认为,今后要围绕中医药强市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智慧化、广覆盖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实现进档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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