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进行材料审核
根据市委人事任免提名文件,与市委组织部对接,了解组织提名意图
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有关人事任免情况通报
党组(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决定将人事任免案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提请机关正职领导或代理正职领导提出人事任免案,附送拟任命人员有关材料
提交
人事
任免
议案
阶段
拟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拟任命人员代表作口头发言,其他拟任命人员作书面发言
召开常委会议,提请机关正职领导或代理正职领导提请人事任免案
确定口头发言的拟任命人员及宪法宣誓领誓人员
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结果书面报常委会组成人员
常委
会议
阶段
组织宪法宣誓
颁发任命书
常委会组成
人员表决
发布公告,印发关于任免
(决定任免、批准任免)职务通知
党组会议根据会议票决和会后整改情况,决定评议结果,报市委
召开常委会会议,相关人员述职,评议小组提出评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询问、满意度测评
述职人员向常委会书面报告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
述职
评议
制订述职评议方案,通知述职人员,确定述职评议小组,按照步骤组织实施
制定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年度述职评议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并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