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海蓉 吉利)5月1日起,《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秉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理念,市政务办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苏服办”APP正式上线养犬登记业务,实现养犬登记“掌上办”。
按照《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据悉,以前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养犬人需要先去市农业农村局授权的免疫机构给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再携带养犬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犬只近期全身正面照片到派出所办理养犬证。
养犬登记业务上线后,犬只在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养犬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只需通过“苏服办”APP“养犬登记”应用进行养犬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线上通过审核即可领取电子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