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张晓婷 刘勇)镇江公证处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秉持为民服务承诺,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方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年近50岁的市民李女士近日来到镇江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事宜。李女士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同丈夫和一双儿女共同生活。但人生无常,前些年丈夫因病过世,儿子也因意外突然离世,如今只留下了李女士和女儿相依为命。
泪眼婆娑的李女士告诉公证人员,此次前来是想办理儿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这套房屋原本是自己提前给儿子置办的婚房,为了买房还办理了贷款,可没想到儿子正值壮年突发疾病去世,这套房子也成了自己心里的痛楚,因此想要尽快处置。公证人员一边暖心安抚备受丧子之痛和情感煎熬的李女士,一边为其开具了接待咨询单,详细释明了办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并同李女士预约好办证时间。
在办证过程中,李女士想到自己的坎坷境遇几度落泪。了解到李女士孤身一人,收入不高也不稳定,且需抚养未成年的女儿,公证人员主动向李女士给予法律援助,对部分公证费用予以了减免。李女士对镇江公证处的周到服务十分感动,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公证员同志,我母亲前不久在家摔了一跤,又加上年纪大了,腿脚很不方便,不能去你们公证处办理公证,这可怎么办?”“先生您别着急,公证处对于符合上门公证条件的当事人是可以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的。”听到接线员的回复,电话那一头焦急的声音逐渐平复。
据来电者张先生称,其父亲于2021年去世,其生前留下一套房屋未处理,对于如何继承,家人已经全部协商一致,可因张母行动不便致使手续一直无法办理。在公证员的指引下,张先生很快备齐材料并提交上门公证申请,两名公证人员随即赶赴张母家中。
在办证现场,在确认张母表达了放弃继承的意思后,公证员将放弃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进行了充分告知,对于房产中自己原先占有的份额张母原本有所担忧,但在公证员耐心解释了继承后房屋产权的构成以及“放弃继承权”与“转让不动产权”的区别后,张母的疑虑尽消,在公证材料上签字、捺指印,全套公证手续在轻松的氛围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