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兰 谢勇)一对情侣合伙冒用其他女性照片和身份,与网友“谈恋爱”骗取钱财。日前,句容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
男子朱某和女子牛某系情侣。朱某在微信朋友圈发现某位女性好友的照片比较靓丽,于是下载其照片,用作自己社交软件、微信头像和资料照片等。
后通过某社交软件,朱某冒充女性认识了余某,两人发展为“暧昧关系”。为了让余某相信朱某真是女性,朱某让牛某伪装成自己的闺蜜与余某语音聊天、见面,一来二去,余某对朱某“女性身份”深信不疑。期间,朱某、牛某谎称家境可怜,以买东西、修手机、还花呗等理由陆续骗取余某12170元,其中牛某参与骗取10848元。后余某发现朱某真实身份是男性后予以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牛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